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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举措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5    发布人:    浏览量:    (来源:)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举措》已经九届市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举措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充分就业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有效应对国内外复杂经济形势,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制定如下举措。

一、健全就业优先协同体系,合力扩大就业规模

(一)完善就业促进联动机制。将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强化财政、税收、金融、产业、消费等政策与就业政策协同联动,在制定重大政策、确定重大项目、布局重大生产力时同步开展岗位创造、失业风险评估。培育壮大“135N”先进制造业集群,稳步提升传统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高质量就业规模。完善“两业融合”促进机制,扩大第三产业就业容量。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增强农业就业吸引力。

(二)支持经营主体稳岗扩岗。开展“禾国企同行”招聘行动,在工效联动基础上统筹落实招聘高校毕业生增人增资政策。落实减税降费、留抵退税、稳岗返还等援企政策,完善“企呼我应”等助企机制。加强“专精特新”“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力度,推进“个转企”扩量提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申请“浙岗贷”专项贷款。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对全市年度新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长期失业人员等群体就业人数前30名的企业,给予每家企业最高20万元奖励。

(三)挖潜就业扩容新增长点。推进科创产业跨区域协同发展,打造长三角区域就业集聚区。加力重大项目岗位挖潜,每年创造就业岗位1万个以上。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每年开发就业岗位1万个以上。培育壮大康养行业领军企业和智慧养老服务企业,每年挖掘就业岗位1万个以上。发展清洁低碳、环境保护等绿色循环经济,每年新增就业岗位5000个以上。

二、健全创业创新扶持体系,大力激发就业活力

(四)优化创业政策环境。迭代落实各类创业扶持政策,重点人群初次创业并正常经营满6个月,且带动就业3人(含)以上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可提高至1万元。落实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金融机构新发放申请财政贴息的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不超过贷款合同签订日LPR+50BP。

(五)深化创业平台建设。推进“嘉创空间”计划,打造具有嘉兴辨识度的一体化综合性创业孵化载体,按规定落实创业孵化补贴。重点人群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并正常经营满1年,且带动就业3人(含)以上的,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总额每年可提高至2万元。到2027年,培育“没有围墙的创业园”10个、科创企业孵化器10个、农创平台50个、巾帼共富工坊100个。

(六)强化创业服务指导。深化“马兰花”创业培训行动,健全梯次化人才培育体系,每年开展“嘉乡创伴”导师团创业指导服务不少于30场。常态化开展“源来好创业”资源对接、“奇思妙想”“启航杯”创业大赛等各类创业活动,每年扶持创业人数1000人以上。精准推进创业服务提质增效,迭代优化个人创业“一件事”联办服务。

三、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着力破解就业矛盾

(七)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布局“30分钟职业技能培训圈”,培育一批对接市场紧密、行业特色鲜明、师资设备强、服务就业好的公共实训基地和职业培训学校,面向重点领域和重点就业群体分类开展精准培训。鼓励职业院校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完善职业院校绩效工资、培训收益分配等激励政策。到2027年,全市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重达到37%以上。

(八)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鼓励校企共建工学一体化中心、产业学院、实训中心、教学工厂。建立健全与产业发展相匹配的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动态优化调整机制。在技工院校学位满足市内生源的前提下,鼓励技工院校招收省外生源,其省外学生毕业后在嘉兴企业就业满1年的,可按实际发放的交通、生活补助金额给予技工院校育人留人补贴,最高不超过9000元/人。

(九)拓宽技能人才发展通道。实施技术工人“以技提薪”行动,动态发布技能人才薪酬价位信息,到2027年,实现已建会规上企业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全覆盖。加大职业技能竞赛支持力度,办好嘉兴工匠月、职业教育活动周等活动。开展“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强化复合型技能人才培养。设立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技能强企”奖学金,每年评选200名当年度留嘉就业的优秀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奖励。

四、健全重点群体支持体系,全力兜牢就业底线

(十)保障困难群体兜底性就业。实施困难群体就业精准帮扶“六个一批”行动,全市储备1000个公益性“预备岗位”。本市就业困难人员、成年孤儿新到企业就业满1年的,给予每人3000元就业补贴,零就业家庭成员可提高至5000元。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毕业生,“回嘉留嘉”求职补贴可提高至每人5000元。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按比例就业政策,支持辅助性就业机构发展,到2027年,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1800人以上。鼓励用人单位挖掘“银发”就业岗位,每年实现“银发”再就业5000人以上。

(十一)促进青年群体高质量就业。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八大行动”。健全就业预服务机制,拓展“预见未来的你”大学生城市体验营,每年举办求职能力实训班10次以上。推广就业见习“基地+飞地”模式,每年开发见习岗位5000个以上。支持就业见习单位扩大见习规模,按完成见习人数给予一次性吸纳见习补贴,总额每年可提高至10万元,安排研究生见习的,总额每年可提高至20万元。被认定为省级以下就业见习单位向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生活补助且见习人员留用率超过50%,符合条件的,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

(十二)做好其他群体多渠道就业。成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鼓励青年退役军人参加就业见习,并按规定落实就业见习补贴。加强家政、农业产业、网络主播、农创客等领域女性职业技能培训,每年新增妇女就业2万人以上。深化跨省域劳务合作机制,到2027年,建成实体化劳务合作站10家以上,培育劳务品牌20家以上。

五、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强力助推就业优享

(十三)推进基层就业公共服务优质均衡。将基层就业公共服务融入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范畴,纳入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依托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零工市场等平台,建设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站点200个以上,并按规定配备人员力量、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水平。支持社会力量运营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站点,每年开展绩效评估,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等次的,给予10万元的激励补助。

(十四)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围绕县域产业集群,引入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扩容提质。强化产业人才学院建设,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深度融入先进制造业产业链。到2027年,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数超1700家。

(十五)推行就业公共服务数智化转型。深化人力资源大市场改革,探索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数字智能就业服务,通过AI赋能提高人岗匹配效率,每年归集发布岗位10万个以上。健全就业用工形势监测分析机制,完善和扩大监测样本,打造智慧化研判分析和供需匹配平台,到2027年,全市监测样本企业数扩大至2000家。

六、健全就业权益保障体系,聚力优化就业生态

(十六)构建大就业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各级就业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作用,积极构建部门联动、业务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健全规模性失业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完善失业风险预案,妥善应对就业领域重大风险。

(十七)维护平等就业权利。坚决破除影响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消除地域、身份、性别、年龄等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畅通社会流动渠道。全面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到2027年底,签订电子劳动合同90万份以上。

(十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推进产业链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化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引导劳务派遣市场有序发展。到2027年,培育劳务派遣信用等级评价A级企业80家,AA级企业30家。联合开展欠薪治理,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和虚假讨薪等非法行为。

(十九)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自主选择在就业地、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推进新业态行业工会建设,广泛吸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最低工资制度保障范围。完善就业与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联动机制,提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鼓励保险机构为灵活就业人员开发专项保险产品。

本若干举措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相关新增奖补政策,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实施细则,除“技能强企”奖学金外,其余资金按原分担机制执行。原有政策与本若干举措就同一事项支持力度不一致的,按照从新不重复原则执行。

嘉政发〔2025 〕1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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